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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第三者赔偿范围是那些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2025-12-05呼和浩特交通事故纠纷律师

  刘荣,呼和浩特交通事故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内蒙古誉昊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车险第三者赔偿范围是那些

一、车险第三者赔偿范围是那些


第三者车险赔付范围为: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是财产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


简言之,就是交通事故中对于车子碰到的人祸无的损失赔偿,不包括主责车内人员和车辆的损失。


第三者车险的保额从5万到上百万不等,保额越高,出现赔付金额越高,保费也越高。


1、第三者险中,除了医疗费用之外,还包括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财产损失费等等;2、而你自己购买的人身意外险要看具体的险种了,因为大多数情况下,老百姓所称的人身意外险包含了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两个险种,其中意外伤害险只赔付意外身故和意外残疾,是定额给付的,与医疗费用无关;而意外医疗险是赔付意外所致的医疗费用的,这两种险种是不同的赔法;3、第三者险和个人购买的意外险中的意外医疗险,对于医疗费用的赔付是按补偿原则来算的,就是两家赔付总额不超过医疗费用发票总金额,其余各个险种的赔付是互不冲突的,包括身故的费用也是不冲突的,两家各赔各的;4、顺便说一下,对方车子保的第三者险的赔付主要是补偿给车主的,可能出现不足额的情况,这与你无关,你只管向车主索要按法律规定应有的赔偿,至于车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多少,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你就不要去管了。在对方没有经济能力赔偿的时候你也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什么是第三者险 赔偿范围有哪些


现在的保险种类多种多样,广义上说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两种,而商业险又可以分为主险和附加险,商业险的主险又有不同的种类,就拿第三者险来讲,到底什么是三责险,车主在购买车险前应该首先了解哪些有关三责险的知识呢下面就来一一给大家做介绍,同时还为想计算车险保费的车主们提供了下面的车。


什么是三责险


国家之前将第三者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若不投保此险,机动车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检。但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出台后,第三者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由于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购买第三者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三责险赔偿范围


车主马女士驾着刚买半年的新车,载两位朋友孙某、田某去百货商城购物。到达商城停车场后,马女士在朋友孙某尚未完全下车的情况下,便将车辆启动去抢空的停车位,使得正在下车的孙某跌落车外,造成重伤;而孙某没来得及关闭的车门,又将另一位已下车的朋友田某刮倒,造成其手臂骨折。事故发生后,马女士连忙将两位朋友送往医院,并为此支付了近6万元的医疗费。


由于半年前购车的时候,马女士为自己的车辆投保了车损险和第三者险两个险种,于是马女士当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但保险公司认为,由于两位伤者与车主同为车上人员,所出的保险事故应当属于车上险的理赔范围,而不属于第三者险的理赔范围。但马女士之前并没有投保车上人员险,所以保险公司不予任何赔付给予马女士。


对于保险公司的说法,马女士无法接受,因为她也不太清楚什么是第三者险,于是就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受理后认定,孙某受伤并不在第三者险理赔范围内,其损失应由车主自行承担;而田某受伤属于第三者险的理赔范围,保险公司应予理赔。


清楚“第三者”的界定范围


所以在购买保险时必须要先了解清楚什么是第三者险,并对这两名伤者“第三者”身份的进行认定,才能弄清楚为什么法院判定只有一个获得保险理赔。这就对于田某来说,当她在马女士车上的时候,是属于车上人员;下车之后,就应当是属于“第三者险”中的“第三者”,因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第三者险的条款给予赔付。然而伤者孙某属于“车辆行驶中或车辆未停稳时非正常下车的人员”,这就不属于“第三者险”理赔范围之内,所以保险公司不予以赔付。


综上所述,车险第三者赔偿范围在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其中包括医疗费用、护理和误工费用等等都是在赔偿范围内的。对于第三者车险的保额都是不等的,如果保额越高,那么赔付的金额也会越高。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5、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的履行义务人没有在判决或调解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向赔偿义务人强制履行赔偿义务。


二、交通事故索赔的步骤


交通事故后,保险索赔是个较为复杂的过程,交通事故专业律师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汽车保险索赔程序:


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应出具证明材料。


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


对第三者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赔付规定之全部损失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赔付规定之部分损失


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2、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赔付时间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的交通受害者应积极的收集这类案件证据,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协商不成时,可以携带这类案件的证据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办理,确保自身的经济损失得到应有的赔偿,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应的诉讼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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