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交通法规新规定2020都有哪些内容 交通新法规扣分规则是怎样规定的?
2025-11-05呼和浩特交通事故纠纷律师
刘荣,呼和浩特交通事故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内蒙古誉昊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摩托车交通法规新规定2020都有哪些内容
一、摩托车交通法规新规定都有哪些内容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第十三条规定:对登记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六条规定,摩托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
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第四十四条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五十三条规定,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第五十五条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第六十一条规定,摩托车不得牵引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
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第七十八条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第八十三条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第九十九条规定,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罚款200-2000元,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相关的摩托车驾驶者在驾驶摩托车时,要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法规进行相关的驾驶。我国的交通法律规定,这类驾驶者不应随意闯红灯,变线,应符合我国的道路安全驾驶规范进行相关的驾驶,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道路安全。
交通新法规扣分规则是怎样规定的?
国家立法机关在意识到现行法不能适应当前社会的发展时,在了解基本国情的前提下,会对相法规进行修订,颁布法规。交通新法规亦然是在这种情形下呗修改并颁布的,修改前后的交通法规涉及的方面都很广,但大家普遍比较关心的是关于扣分规则的规定,所以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
交通违法的处理: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罚款 记分:1、闯红灯,罚款200元。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6、逆行,罚款200元。7、违停车,罚款200元。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为了加大对违反交通规则的力度,也为了提高驾驶员的素质,交通新法规将扣分规则由38项增加到52项。根据新法规的规定,凡是被交警抓到违反交通法规者,无一例外都会被扣掉1~6分不等处罚,同时,部分情形下,罚金与扣分同时适用。
